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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社会主义研究 | 樊士博: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议题与效能

发布者:解涛发布时间:2025-10-31浏览次数:10

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议题与效能

作者:樊士博,苹果直播 副研究员
来源:《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25年第8期
项目:本文系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微党课激活党员作用的机制与实践研究”(TJFHZYYJ24-24)、苹果直播 青年预研究项目“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引领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研究”(2024ECNU-YYJ061)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事关政党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体现,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必然之举。在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展开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强调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标志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性认识愈加深刻。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巩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为基础。从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审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从领导体系、组织体系、教育体系、监管体系、法规体系、责任体系六个方面着手。这些体系相互关联、密切配合,统一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中。新时代新征程,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有效释放了政党治理的多维效能,为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石。
关键词:党的建设制度    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自我革命    政党治理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聚焦“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用改革精神管党治党,着眼之处就在于党的建设制度。立足时代发展的宏阔视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现了管党治党由宽松软向严紧硬的根本转变。全面从严治党没有完成时,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永远在路上。制度化是政党治理的最佳选择,党的自身建设制度改革旨在调整与实际不符的部分,进而提升党的领导能力和水平。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党的二十大确立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党。为适应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展开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新时代新征程,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研究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议题和效能,对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走好新时代的“赶考之路”具有重要意义。
一、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议题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政党治理领域的核心投射,具有深刻的制度变迁意义。必须清醒认识到,超大规模政党组织结构复杂、成员分布涉及领域众多等特征对中国共产党的内部治理提出了系统性挑战。为化解这一困境,中国共产党通过持续深化自身制度改革,推进组织的适应性发展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转型。
(一)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政党治理的政治议题
       改革需从制度谈起,制度可从“制”与“度”两方面解释,制是规定,度是法度。《辞海》将制度的含义明确为“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规格、格局”。制度含义的三个方面在中国共产党的制度实践中均有充分体现,有力佐证了党的建设制度本质上是一个集规范引导与行为约束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系统。亨廷顿认为,制度就是稳定的、受珍重的和周期性发生的行为模式。将制度界定为行为模式,揭示了制度的实践性特征。制度以及制度结构的影响是多样而广泛的,会对政党主导下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产生连带性和约束性的效应。因此,制度决定了政党的集体行动逻辑和实践绩效。政党要想与时俱进,就必须坚定改革决心。
        理解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廓清党的制度建设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政党治理,制度为要。根据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要求,制度建设贯穿在党的其他建设之中。党的建设的任何一个方面,都离不开制度化过程,比如,政治建设需要以制度为根基,思想建设需要靠制度来落实,组织建设有赖于制度规范,等等。从过程与结果的关系来看,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过程,制度优化是结果。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果,最终要经过制度化的程序稳定下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提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命题,站在了更加宏阔的治理高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党的建设制度议题,但这并非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自然进程是自此展开的。实际上,伴随党的组织发展,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始终与时代任务同频共振。进一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其深刻性不仅体现为具体制度的调适,而且彰显出政党治理范式的转型,突破了传统政党治理的技术性修补逻辑,转向系统性制度供给逻辑。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现了政党适应性与国家治理能力的协同强化,有利于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制度优势,再经由制度优势赋能治理效能,最终构建起兼具“组织起来”与“制度韧性”的超大规模政党治理体系。
(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历史轨迹
        党的建设制度肇始于中国共产党成立,发展于党的组织完善的历史进程中。不同时期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制度改革的重点不同,这是受中心任务深刻影响的结果,体现了制度改革牵引中心工作的战略自觉,是解析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史的关键切口。通过这一制度变迁的视角,可以清晰把握党在不同历史方位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内在逻辑与核心动力,深刻理解其永葆生机活力的制度密码。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聚焦党内制度建设,逐步确立了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党委制等。这些制度为规范党员干部的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并随着实践发展而变革。请示报告制度的改革完善就是例证。1931年1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发布《关于建立报告制度问题》的通令,确保了下情上达的规范性。1948年1月,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建立报告制度》,为“事先或事后帮助各地不犯或少犯错误”提供了可能。新中国成立后,单位制社会为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制度尤其是组织制度的实践提供了便利。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制度改革围绕党内监督、成员发展等方面展开。比如,在党内监督制度改革上,中国共产党不断进行机构调整,先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后又改设监察委员会,保障了党内监督制度的顺畅开展。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上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他明确提出:“党除了应该加强对于党员的思想教育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从各方面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并且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这显示了中国共产党对改革自身建设制度的严格要求。
       改革开放后,为适应国家发展大局,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党的领导制度、党内民主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的干部制度等全面深化,呈现出系统性、科学性特征。邓小平所阐述的政治体制改革思想时,同时包含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内在旨趣,为此后党的建设布局调整奠定了基础。为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势在必行。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强调,“切实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对于党的正确路线的巩固和发展,对于党的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对于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十分重要”。同时,这次大会也明确了“在党的建设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此后,改革党的建设制度在历次党代会报告中均有涉及,在实施层面不断推进。党的十六大明确强调:“一定要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既立足于做好经常性工作,又抓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度贯穿其中的判断表明:制度化进程并非局限在一个单独领域,而是与党的建设其他领域交叠。胡锦涛明确指出:“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自党的制度建设被明确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一环后,历次党代会报告均有理论创新,显示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实践发展。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扎牢制度笼子摆在关键议程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回应管党治党中显露出的具体问题,依靠党的学习制度、党员教育机制、干部人事制度、党委领导工作制度等具体制度改革,明确了党在具体工作领域的基本规范,体现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的实践举措。
(三)新时代改革党的建设制度的实践要求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保证政党制度化的关键。制度创造秩序,关键在于执行。制度化,实际上是组织体现其创建者们的价值观和目标的过程。中国共产党能够将党的价值主张转化为自觉行动,就在于抓住了制度化这个关键。抽象的、不具操作性的制度自然无法被执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之所以有效,正是在于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具体机制的集成性,能够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明确要求:“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一步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2014年8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围绕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26项重点举措,为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奠定了基础。在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中,突出“组织”和“人”这两个关键要素,显示了中国共产党对干事创业的关注。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促进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明确提出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的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聚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提出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建立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这些制度涉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等各个方面,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集中体现,旨在通过形成制度合力、提升大党治理效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以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完善党的建设制度机制。”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改革进程,自身建设制度也应该深化改革。进一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新时代新征程建设强大执政党的迫切需要,也是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应有之义。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充满挑战,要求中国共产党推动党的建设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激发党员干部敢作敢为、善作善成。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中国共产党推动自我革命向纵深发展的内在要求。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场域中强调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追求的不仅是制度结构变迁,更是治理效能的呈现。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旨在强化党的领导、增强长期执政能力,使党成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中流砥柱。为此,必须建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激活制度优势,确保党始终坚强有力。
二、在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202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并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这为我们理解在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求进一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提升政党治理的有效性。
(一)完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系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目的在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推进各方面制度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其基础在于通过持续改革党的建设制度强化组织内聚力。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便是对这一道理的深刻揭示。从制度的具体运行来看,尽管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为了实现党的领导,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本身也属于党的建设制度范畴之一。因为实现党的领导,同样无法离开具体制度。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带有深刻的历史因循和实践逻辑。从历史上看,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实现了救亡图存、造就独立平等国家的愿望。鸦片战争后,中国被排斥在“文明”国体系之外,不仅无法在国际法下享受与那些“文明”国同等的权利,反而成为后者追逐商业利益、争夺“势力范围”乃至进行侵略和扩张的对象。不同阶级的探索均没有改变国家的面貌,鸦片战争一个多世纪后,中国社会还一直滞留在过渡状态中。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下,不仅带领人民群众使中国摆脱了近代贫穷挨打的困境,更是经过不懈努力使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发展成就系统性地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使命担当,正是在其政治领导核心的持续驱动下,近代以来国家主权建构与民族复兴的历史叙事,方才得以从集体想象转化为制度化的政治实践。从现实上看,经过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不懈努力,中国式现代化正走在光明道路上。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是系统工程,必须发挥中国共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强国建设创造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必须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党领导各类组织、各项事业的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确保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承载着中国人民伟大梦想的航船破浪前行。”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健全党的领导体系尤其要完善维护党中央权威的体制机制。事在四方,要在中央。没有党中央的整体谋划,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的伟业便会丧失协调性。一个成熟的中央机构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中国共产党制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在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扎实迈进。新时代新征程,随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面临各种复杂局面。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需要在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中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做到整体谋划、系统布局,以战略的系统性化解发展的不确定性,以策略的科学性化解矛盾的复杂性。
(二)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不断优化组织运行,释放组织功能和政治功能,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一致与冲突的并存是理解政党内部关系的一把钥匙。政党总是尽最大努力追求一致性、规避差异性。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中国共产党涉及自身建设的制度均可以在民主集中制中找到基本依据。比如,请示报告制度就是民主集中制的具体承载制度。再如,支部建在连上的制度规范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的合理密度,谁也无法否认支部是民主集中制发挥作用的基本单元。党的力量在组织,组织体系内部团结一致是政治组织的基本追求。对任一政治组织而言,组织建设都是基础环节,缺少组织实体的政党,作用发挥便无从谈起。组织体系建设是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点,也是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的着力点。从组织层级上看,“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形成了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的严密组织体系”。在整个组织体系中,不同层级作用不同、各负其责,能够相互配合、同向发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中,各个层级的党组织设置更加规范,探索出了诸多新机制,有效保障了组织高效运转。
       夯基垒土、固本培元是中国共产党组织体系建设的重要经验。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党组织是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密切,是影响人民群众政治认同的关键变量。基层党组织建设之于组织体系的重要意义在于:一方面,党员干部要依托党组织参加组织活动;另一方面,党组织也要积极吸纳社会先进分子,进而实现组织更新、成员吸纳。制度化组织是处于社会环境、历史影响之中的一个有机体。在新形势下,如何统合多元社会力量,整合不同社会阶层,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中国共产党既要探索完善党员发展机制,也要兼顾组织设置方式灵活机制。中国共产党乃是一个深深“嵌入”社会的组织,它才有可能发挥社会动员的强大能力。这种嵌入主要表现在群众路线上,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发展机制也是群众路线的表现之一。组织体系是中国共产党进行社会动员的基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根据社会阶层变化,积极向下延伸组织触角,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格局,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发挥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吸纳多元社会阶层,整合社会力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这是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新任务,尤其是要探索符合新形态的党组织形式,加快更新党组织设置方式和活动方式。
(三)巩固固本培元、凝心铸魂的教育体系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关键在于激活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靠学习、走向未来,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学习型政党建设。与建设学习型政党相匹配的制度,涉及党员教育机制、干部训练机制等。为提升教育效果,中国共产党针对党员和干部的教育机制进行了针对性优化。二者在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形式以及教育频次上均有不同规定。这有利于因材施教,增强教育感召力,做到精准化教育。从党员教育的内容机制上看,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是首要任务,尤其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蕴含的治国理念和创新思想已经成为第一议题。此外,党员教育内容也更趋合理化,进一步扩充了党的历史、革命传统等内容。为确保党员教育的制度化开展,中国共产党制定出台了《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等。这些文件对党员教育作出了整体规划,增强了教育工作的科学性。从教育方式方法机制来看,中国共产党也走出了一条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的有效路径。这些举措都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具体表现,旨在激活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完善教育机制是关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驱动党员成长的,正是教育机制。着眼未来,党员教育要在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上下功夫。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此外,党员干部还必须将党的理论武装与实践运用结合起来,将思想武器转化为实践利器,进而为优化完善党员教育机制、干部训练机制厚植基础。
(四)健全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的监管体系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完善监管体系。没有限制因素,任何一种集体行动的结构都将不复存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词之一,直接关涉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各方面、各领域。因此,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不能局限在党的建设某一领域中,而是要将其置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个环节中。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在与民主人士黄炎培对谈历史周期率时就强调了监督的重要性。“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是中国共产党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一个答案。就党的建设制度而言,监管机制主要围绕党内监督展开。新时代以来,在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实践下,中国共产党构建了党内监督的有效机制。其一,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整合为一、齐抓共管,在顶层设计上完善监督机制。其二,发挥巡视利剑作用,用好巡察武器。巡视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在巡视的同时,落实“回头看”机制,切实提升实际效果。其三,坚持党的自我监督与人民监督相结合,不断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尤其是强调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其四,抓好“关键少数”的政治监督,尤其是“一把手”监督。其五,健全正风肃纪常态化机制,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切实让特权现象和腐败问题无所遁形。
         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新时代新征程上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将党内监管机制落实到位。监督仅是手段,管理好党员干部队伍才是目的。从监督角度来看,中国共产党要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不能让权力肆意妄为。从管理角度看,中国共产党要优化党员管理,切实推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监督铁拳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完善容错机制也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探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体制机制,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监督是多维的,强化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应有之义。优化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协同关系,同样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使命。
(五)强化建章立制、配套完备的法规体系
        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统一的,法规也是固定化的制度,能够规范党员和党组织的行为。法规体系在党的建设制度中具有关键作用,党内法规决定着党建工作的开展方式。按章办事、依规治党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推动自身建设制度变革的规律性认识。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上取得了重大成就,彰显了管党治党的法治思维。首先,中国共产党制定修订党内法规频率增加,提升了党内法规的适用性。截至2024年6月,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936部。此外,基于党的建设面临的全新情况,中国共产党加快党内法规的废、立、释、改工作,新制定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占比70%,开辟了制度治党的全新局面。其次,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更具计划性、规划性。以五年规划的形式明确党内法规建设的进度,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一大创举。近年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相继出台,极大增强了党内立法的计划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是一个创新之举,是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的一个重要举措。”再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依据更加明确。在制定修改党内法规的进程中,党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完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最后,中国共产党建构起科学合理,高效运行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国共产党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以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为框架的党内法规体系。
       党内法规制度化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纪律规章,实现制度与时俱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面临新形势,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同样面临新形势,因此党内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必然随着社会发展而进行。毛泽东曾指出:“人是生活在制度之中,同样是那些人,实行这种制度,人们就不积极,实行另外一种制度,人们就积极起来了。”因此,在继续完善党内制度基础上,还应该完善党内法规的执行机制,做到对象“全覆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这明确了进一步建构党内法规体系的方向。法规的根本在于实施,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需要在法规执行上下功夫,确保力度不减、效度不偏。
(六)明确各司其职、一贯到底的责任体系
        责任体系在党的建设制度中,具有兜底作用。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有利于形成全党动手抓党建的格局。责任意味着担当,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触及党员灵魂,没有“铁肩膀”扛不起“千斤担”。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逐步建立起了分层分类的责任体系。其一,明确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既是民主集中制的要求,也是坚持党委领导工作机制的要求。为此,中国共产党出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树立起管党不严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其二,明确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委在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是党内监督的执行机关。其三,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是第一责任人,影响着党组织的整体工作风格。其四,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责任。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中国共产党坚持集体领导,党委领导班子必须做好示范,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其五,明确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党的建设的主体是党组织本身,同时也包括党员、干部群体。每一个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都有责任,理应严格要求自身,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在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中,必须明确不同主体的不同责任,强化责任意识。
       此外,精准问责也是建构责任机制的重要方面。责任落实不当,要靠问责兜底。只有健全科学问责机制,才能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为规范问责机制实行,2016年中共中央印发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在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中,必须用好问责利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强有力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
三、新时代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实践效能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中国共产党勇于自我革命的体现,彰显了刀刃向内的气魄。推动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目的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下求取改革实效,锻造一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党员队伍。党的建设制度是关涉党建诸方面的科学体系,因此在衡量其改革实效上也应从整体出发。
(一)组织效能: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坚定
       组织规模庞大是中国共产党的力量优势,但也增加了管党治党的难度。世界政党发展史表明,政党规模与其力量并非绝对正相关。苏联共产党的兴衰即为明证:当其拥有20万党员时,夺取了政权;拥有200万党员时,打退了法西斯力量,巩固了政权;而在党员数量扩张至近2000万时,却丧失了执政地位。学术界对苏共亡党亡国原因已有诸多探讨,其自身建设制度失效已成共识。这深刻警示我们,政党规模越是扩大,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就越发关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重要命题,揭示了管党治党的复杂性。组织规模大、管理难度高是造成大党独有难题的重要因素,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与坚定归根结底要从组织角度展开。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能够增强组织效能,自然有利于解决大党独有难题。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明确回应了大党独有难题。“六个如何始终”构成了大党独有难题的内涵,涉及理想信念、统一思想、领导能力等方面。从解决“如何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独有难题来看,中国共产党要求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通过制度形态提振使命担当。随着中国共产党对历史资源的深入挖掘,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以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为抓手,进一步坚定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从解决“如何始终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独有难题看,中国共产党建立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制度,在组织生活中用好“三会一课”制度,在推进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中统一全党行动步伐。从解决“如何始终具备强大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独有难题来看,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健全党的领导体制机制,通过优化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提升党的领导水平。从解决“如何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的独有难题看,中国共产党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释放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从解决“如何始终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看,中国共产党坚持勇于自我革命,要求党员干部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通过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及时祛除党内存在的不良风气。从解决“如何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独有难题看,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腐败斗争一刻不停,净化了政治生态。党的十八大以来,八项规定一子落地,作风建设满盘皆活,八项规定成了改变政治生态和社会面貌的标志性举措。上述举措都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体现,有利于解决大党独有难题。
(二)整合效能:协调“政党-国家-社会”关系
        在政党政治时代,政党、国家、社会三元关系互动是一个复杂问题。不同于西方政党以“选票”为中心展开的关系实践,中国共产党主要围绕人民和自身建设厘清复杂系统之间的关系。“制度整合要求制度秩序的总体和谐”,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关键要通过制度调适释放社会整合功能。
       从政党与国家关系看,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对推进强国建设担负领导使命。并不是所有国家都能发挥其相 应职能,有些国家就名不副实。党的领导是中国国家建设向好发展的关键。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释放出的整合效能,能够为国家建设提供一个强大领导实体。建设一个强大国家,摆脱近代以来的挨打挨饿的局面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为此,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付出了血与泪的代价,最终建立了一个独立平等的国家。改革开放后,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实现了由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跨越。新时代以来,在已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基础上,中国迎来了由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跨越,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迈出重要步伐。这段历史雄辩地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国家建设才能抵达胜利的彼岸。
        从政党与社会关系看,中国共产党坚持群众路线,致力于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如果没有政党,复杂的现代社会将无法治理。中国共产党扎根人民,因人民而兴。为整合多元社会关系,中国共产党通过创新组织设置方式和活动方式,实现了对社会不同领域的组织嵌入。随着组织嵌入的实现,中国共产党也同时实现了对社会阶层的整合和成员的吸纳。比如开展新就业群体党建,有利于将社会新兴职业者纳入党组织的动员范围,进而提升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治理能力。
(三)执行效能:不断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内在要求。党的建设制度需要在执行中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制度是要把党员干部管好,不是把党员干部管死。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目的是激活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面对时不我待的发展任务,仍有一部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不担当、不作为,奉行‘既不落后头,也不出风头’,怕决策失误,不敢拍板定事,干工作推诿拖延”。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尤其要抓住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明确党管干部原则,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
        其一,树立正确政绩观,解决党员干部乱作为问题。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以考核促政绩的工作机制,好干部标准深入人心。其二,完善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着力解决干部不作为问题。为官不为,贻害一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绩。其三,探索“三个区分开来”机制,解决党员干部不敢为问题。严管厚爱是中国共产党使用干部的一贯原则,严格管理与鼓励担当高度统一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重要经验。其四,规范党员培训、干部轮训机制,解决不善为问题。党员干部的工作本领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上升,反而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降低。因此,只有依靠学习才能克服本领恐慌,提高工作能力。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能够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具体方面,均要以激发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为改革导向,切实激活党员干部这个主体。
(四)质量效能: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高质量党建的应有之义。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中国共产党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推动党的建设的每一个领域与现实环境相匹配,与中心工作相适应。只有如此,才能不断提升党的建设质量。环境发展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中国共产党从制度角度加以化解。从宏观上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相互交织,发展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有鉴于此,通过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锻造一个强大政党,有助于做到“风雨不动安如山”。从中观上看,国家转型、社会发展方式转变还存在许多需要攻克的难题。发挥党的领导作用,提高党的领导水平成为破题向前的重要因素。从微观上看,党的建设还存在若干问题,已经解决的问题随着实践深入又变异出新问题。可见,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也没有完成时。实践每向前发展一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就要跟上一步。
党的二十大提出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聚焦中国式现代化重大议题,明确了任务书、规定了时间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并非一帆风顺,甚至可能面临惊涛骇浪。在风雨来袭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尤为重要。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依靠改革,提升党的建设质量,目的是强化党的领导。显然,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有助于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
         新时代新征程,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中国共产党强化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显示了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的决心和勇气。面向未来,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中,中国共产党需要切实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与党的制度建设统合起来,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为手段,不断提升管党治党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考虑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每一个方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实现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中,中国共产党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不断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